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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会议

时间:2010-01-19   来源:经济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阅读:

学校召开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会议

[ 2010年1月19日 ]

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办法。1月19日早上,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会议在化学报告厅召开。副校长李建发、校长助理韩景义出席会议。副校长赖虹凯主持会议。

李建发就我校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分配工作部署提出三方面意见。他指出,我校是京外直属高校第一批启动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高校,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关系着教职工切身利益,全校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是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的一项基本措施,也是校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民生工程。第二,要严格政策,讲究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全校各单位要吃透政策文件,把握关键环节,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填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第三,要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取得成效。为了保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责任,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争取如期完成,把补贴发到每位应享受的教职工手中。

资产处处长陈光就《厦门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和《厦门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详细说明。经过学校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目前,由教育部、财政部划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经费已到账,分配工作马上展开,争取在4月份发放完毕。我校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已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但优惠住房面积未达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都在本次分配对象内。2009年1月以后退休人员也按照此办法参与分配。住房货币化补贴按照教职工个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内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进行分配。

(宣传部 欧阳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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