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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暂停了10个月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恢复办理了。市国土房产局和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发布通知称,即日起,厦门市将按原有政策恢复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报备工作。(信息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请我校需要申报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师按原有渠道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请周知。
人事处
2006年10月27日
发布人:黄振东
发布日期:2006-10-31
阅览次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