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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厦门大学医院为公务员承担体检的通知
发布单位:保健办发布时间:2006-8-23 11:19:40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2006-2007医保年度的公务员体检已于7月1日开始,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就近体检,经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新增厦门大学医院为厦门市承担公务员定期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厦门大学医院将竭诚为全体教职员工提供满意的健康检查!
人事处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厦门大学医院、湖里区医院为公务员承担体检的通知 (厦劳社[2006]78号)
厦门大学医院、湖里区医院:
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审定,你院具备为公务员承担体检的条件,同意你院从二00六医保年度起为公务员进行健康检查,希望你们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并做好体检资料的建档和保密工作。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