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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度考核和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9-12-10   来源:经济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阅读:

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度考核和

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统称国家级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现将我校国级家示范中心2019年度考核和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海洋环境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信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电类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医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经济学科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考核方式: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组织开展国家示范中心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自2019年起,教育部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3.编写年度考核报告:年度考核报告是国家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国家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国家示范中心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编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编写《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附件3),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报送年度考核报告:请各国家级示范中心于2020年2月11日前将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wcsdk@xmu.edu.cn;2月14日前考核报告纸质版由数据审核人和示范中心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学校通过审核年度报告等方式对国家示范中心进行考核,确定国家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国家示范中心。

5.完成网络填报。2020年2月14日前,各示范中心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国家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见管理系统。

6.对外公开。2020年2月25日前,各示范中心将年度考核报告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宣传。示范中心可通过制作简报等方式将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学校择优推荐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1.填报对象:各本科实验教学单位。

2.填报要求: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jwcsdk@xm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签章)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联系人:杨炎、杨建波,联系电话:2182254。

邮箱:jwcsdk@xm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4.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2019)

5.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安全情况统计表(2019)

校内通知附件.rar

教务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