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以下将教务处《关于启动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原始通知可登录学校OA系统查看)转发给大家,希望我们经济学科的老师们能积极准备与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另外,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科“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经院教(2018)6号】精神,对于符合要求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两院将另外给予配套奖励。
有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实验教学中心周老师(电话:2186019;邮箱:zhg@xmu.edu.cn)。
关于启动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9)厦大教11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促进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规划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按照我校本科学科门类中专业布局和发展情况,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等因素,开展项目建设与应用工作。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至少申报1项。
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分批次遴选确定建设项目。2019年度拟支持建设一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设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具体资助额度将由专家组评审确定。
三、建设要求
1.建设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建设项目的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目标达成度。
3.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接入实验教学项目的运行需求,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设计开发应确保可通过链接网址直接访问项目,链接畅通;支持一定并发数,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4.建设项目应具备师德高尚、热爱教学、知识丰富、能力过硬、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预期效果显著,受益面大,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5.建设项目可自主研发或者校企合作研发,鼓励校企合作研发。校企合作研发的,须以学校认可的合同范式明晰产权关系,产权归厦门大学所有或合作双方共有。注重对相关实验教学项目自有或共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注重对学生个人信息等的保护,严格遵守我国教育、知识产权、互联网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报立项
1.调研及申报
2019年1月-2019年2月,各学院(中心)根据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自身学科及专业特点,广泛调研,认真研究谋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立项申请。
2.评审与立项
2019年2月,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中心)申报的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
3.建设与验收
2019年2月-2019年5月,各学院(中心)完成已立项的项目建设工作,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4.省级、国家级认定申报
2019年5月,在项目验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度福建省和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申报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已被认定为省部级或国家级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持续改进与开放。
五、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和建设工作,填写《2019年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
各学院请于2月22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联系人:杨建波,电话:2182254,邮箱:
jwcsdk@xmu.edu.cn。
2.各学院(中心)在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时,可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ilab-x.com/注册后进行学习了解。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2019年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3.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