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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度维持费使用期限的通知
我校将根据05年度分配的维持费使用情况和各院系06年申请额度分配维持费, 05年度维持费使用期限为2006年5月31日,以申请报告审批签字日期限,有剩余者收回学校一并重新分配。实验办
200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