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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5-12-02   来源:教务处    阅读:

关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年12月01日 (教务处) 等级:普通


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06年1月14日结束。有关工作安排通

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复习考试共2周,第17、18周(2006年1月1日—2006年1

月14日)。各院系均在考试周前结束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各门课

程的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除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部

分公共课提前集中统一考试或随堂考试外,其他课程的考试原则上都

应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全校性选修课采用随堂考试,安排在16周

进行。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各开设单位自行安排。在复习考试周,原上

课教室安排(含各层次教学)停止执行,需用教室进行辅导、考试的

应向教学科或漳州校区教务办另行申请。

2004级、2005级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各开课院

(系)、单位于12月7日前报送给漳州校区教务办。其他年级的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送给学务科。

二、学籍管理有关事宜: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将学生成

绩由教师系统登录、并报送给有关院(系)办公室。我校已全面实行

重修制,各院(系)应提前发放重修单(教务处主页下载)通知不及格

学生准备重修,并告之不安排缓考和补考。

三、考试管理:

为使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做

好安排,加强管理和考场检查。

(一)命题:

各学院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或分管

教学系主任审核。每门课程试卷要求A、B两卷,其中一卷为考试卷,

另一卷为备用试卷。由本系(院)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同一门课程,必

须统一命题及批改标准(教学试点班可另要求)。

(二)试卷印刷:

学校对每门课程的试卷都进行了规范,规范范本统一在学校印刷

厂,因此,要求各学院的课程试卷均到学校印刷厂印刷。印刷厂应组

织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三)考试承诺:

本学期要求学生在每门课程考试前进行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教务

处统一到印刷厂印刷,教师在领取试卷时,同时向印刷厂领取考试诚

信承诺书,每生一份,要求每个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承诺后,方可考试。

(四)考试时间:

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上午从8:30开始,下午从2:

30开始。

(五)监考要求:

学院在期末考试前,向全学院教师重申《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

违规处理办法》[厦大教(2005)26号文件],要求教师履行监考职责,

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学校将按教学事故论处。

各学院要配备好监考教师,公共课考试要派监考教师协助各教

学部进行监考。50人以下的班级派1名、50人以上派2名监考。学院的专业课也要求50人以下的班级派1名、50人以上派2名监考、150人以上派3名监考,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系主要领导要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六)试卷回收

教师阅卷完成后,应将全部试卷完整交给本单位教务人员统一保

管。

四、考场纪律重申:

各院系要加强期末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向教师和学生重申《厦门大学考试

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对学生要严肃教育、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教 务 处

2005年12月1日

主题词:期末 工作 安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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