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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确定2005~2006学年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

时间:2005-09-14   来源:赖春燎    阅读:

各系所:

我校原计划于2005年下半年执行新的岗位津贴制度,现尚无法如期进行,2005~2006学年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发放继续参照“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大人[2001]38号)执行,岗位级别由各学院(单位)重新确定。

原受聘重要岗位的教师,聘期延长至2006年7月31日。符合重要岗位聘任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新聘或高聘相应级别重要岗位,填写《厦门大学重要岗位聘任申请表》,由各单位聘委会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拟聘人选,并填写《厦门大学重要岗位申请一览表》,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

学校统一制作《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岗位级别汇总表》和《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汇总表》,并发E-mail至各单位,各单位也可到人事处职称科拷贝。(此表各系所不用做)

各单位请于10月11日前将《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岗位级别汇总表》(一式两份)、《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汇总表》(一式两份)、(以上表格各系所不用做)《厦门大学重要岗位聘任申请表》和《厦门大学重要岗位申请一览表》交院办赖春燎。

除三级以上的重要岗位津贴其他教师岗位级别的津贴按相应标准下拨总数给各单位,请各单位不能超出该标准。(见附件)

经济学院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重要岗位申请一览表.xls 附件2:重要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发布人:赖春燎

发布日期:2005-9-30